太平洋门户联盟合作对象
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地方性门户类网站或有志从事互联网事业的企业及个人。
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网站运营相关证件。
以网站形式加盟,其网站不得包含如下内容: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单纯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广告页面;
- 网站未被google、baidu等知名搜索引擎收录的;
- 网站携带病毒代码,一周内未清除的;
- 破坏联盟团结的








